2009年年初,義烏創(chuàng)意園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集標志,共收到標志設計稿件1000多件。3月初,邀請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黨委副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魯曉波,中國美術學院設計藝術學院副院長、教授趙陽,浙江大學研究員、浙江威盾商標事務所所長厲忠輝,中國工業(yè)設計協會資深會員、義烏工商局主任科員王建軍,義烏工商學院教授、創(chuàng)意文化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總經理駱圣武組成五人專家組,對參選作品進行認真評選,經過初評、復評、三評、四評,結合商標查詢,結果如下: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鄧招鵬 柴俊峰
三等獎:霍 楷 汪昌斌 潘志城
請以上人員在獲獎結果公布之日十天內來函或發(fā)傳真確認,獎金和證書頒發(fā)時間另行通知。
(以上評選過程由浙江省義烏市公證處派員到會公證)
義 烏 工 商 學 院
義烏創(chuàng)意文化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4日
注:按照原來招標書應選出入圍作品六件,但是顧慮到商標查詢可能會出現因近似而不能被注冊的情況,所以在征得五位專家和兩位公證人員的同意后,按得票數選出入圍作品十件:
第一名:071號作品(作者:陳云昭)
第二名:277號作品(作者:鄧招鵬)
第三名:533號作品(作者:吳世良)
第四名:217號作品(作者:柴俊峰)
第五名:344號作品(作者:霍楷)
第六名:150號作品(作者:曾衛(wèi)華)
第七名:006號作品(作者:汪昌斌)
第八名:450號作品(作者:潘志城)
第九名:066號作品(作者:陳一)
第十名:DY157號作品(作者:張浩)
以上作品經過浙江威盾商標事務所查詢,包括第一名在內的071號作品、533號作品、150號作品、DY157號作品在工業(yè)品外觀設計服務和展覽服務兩個主要項目上與已注冊的圖形商標近似,不宜作為申請注冊的商標,故征集單位考慮不予錄用。因征集單位滿意的071號作品不宜作為申請注冊的商標,所以本次征集大賽一等獎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