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批評家之間的官司又有新進展。張朝暉訴吳鴻名譽侵權案5月19日首次開庭后,雙方都向記者表示自己有贏得官司的信心。近日,被告吳鴻向記者透露了當庭反訴原告張朝暉的細節(jié)。 吳鴻:編造收受一百多幅作品的行為是誣告 吳鴻表示,他已經正式向法院提出反訴張朝暉,認為原告張朝暉向TOM公司高層寫匿名信“編造吳借美術同盟的工作之便收受的藝術家的作品一百多幅的行為是誣告而不是舉報”。之后自己發(fā)電子郵件給圈內朋友澄清,“即使有個別修辭不當的地方,但是,這些修辭是被告在受到原告兩次誣陷、誹謗的情況下所無法控制的一種情緒化反應,這本身是情有可原的,并不構成侵權”。 吳鴻在其反訴狀中向法院提出三點請求:一、法院判令被反訴人停止其捏造事實,誣告、誹謗反訴人的行為,消除給反訴人帶來的名譽上的影響,并在《法制日報》、《中國文化報》、《新京報》、《東方早報》、《美術研究》雜志、《藝術當代》、《藝術世界》雜志、人民網、東方視覺網站等,公開書面賠禮道歉。 二、賠償反訴人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要求在當庭當面交給反訴人)。三、承擔與本案相關的訴訟費用及反訴人為維權而在此過程中增加的車旅、誤工等費用3000元。 張朝暉律師:匿名信是舉報不構成侵權 面對吳鴻的反訴,原告張朝暉的代理律師則強調,張朝暉向TOM公司高層寫匿名信是舉報,“發(fā)出的信僅僅限于TOM公司高層所知,如果不是吳鴻傳播的話,根本就不會讓藝術圈內人知道,怎么會侵犯他的名譽權呢?”張朝暉也向記者澄清,他在5月19日庭審中曾說道中央美術學院有一位靳書記曾支持他向美術界說明匿名信事件情況,經查證指的是中央美術學院人文學院負責學生工作的靳連營老師。 不過張朝暉以及中央美術學院都表示這場官司是張、吳兩人的私人事務,和中央美術學院沒有關系。 ■涉案疑問 發(fā)現匿名信為什么沒訴諸法律? 吳鴻告訴記者,他發(fā)現匿名信后并沒有想到要用法律解決問題,“是因為我想大家都是在北京這個藝術圈內,沒有必要搞到那個地步,所以我要求他第二天去網站領導那里說清楚就行了”。但是張卻食言,因此他就打電話給中央美院領導,反映中央美院在讀博士生做這樣不道德的事,這應該也是正當途徑,另外還寫信給朋友,提醒他們張朝暉到底是怎樣一個人。 策展人是否都有很多畫家送的畫? 策展人廖雯說,張朝暉如果真在匿名信中說吳鴻有100幅畫,“那是連常識都沒有的說法,因為別說是吳鴻,任何一個策展人都不可能有那么多畫家送的畫,而且吳鴻的住宅只是普通的商品公寓,根本沒有地方放得了那么多作品。 |